检索关键字:    高级检索
首页 资讯 排行 观点 对话 研究 期刊
法规
下载 交易 商城 社区 博客 问吧 活动 专题 通行证 搜索
当前位置: 华尔街 - 法规 - 行政规章 - 发行上市
《关于拟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资产负债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11-24 03:31:27更新 来源:中国华尔街网

关于拟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资产负债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机关:中国证监会
文号:证监发行字[2002]122号
发文时间:2002-10-29
 
 

经研究,发行前一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不得低于一元人民币。


二、发行后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但银行、保险、证券、航空运输等特殊行业的公司不受此限。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我会《关于特殊行业股票发行人资产负债率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53号)同时废止。

<< 返回

本页文件下载  
| 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的其他文章

中国华尔街网的其他文章
·刘海影:全球化如何影响房地产市场?2006-12-02 22:25:5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指导意见2006-11-24 03:32: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6-11-24 03:32:23
·对IPO询价对象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的要求2006-11-24 03:32:18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06-11-24 03:32:09
华尔街对话
交易市场
社区新贴
最新活动
推荐商品
最新问题
推荐博文
推荐博客
关于中国华尔街 | 免责声明 | 使用条款 | 产品与服务 | 友情连接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中国华尔街研究院 | CnWallStreet.com Global
Copyright © 2006 CnWallStre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本站则意味着您同意本站的免责声明使用条款
沪ICP备05030183号

本站所提供的全部内容仅作为信息传播目的,不得作为任何交易目的或建议。中国华尔街以及任何的内容提供者不对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以及其它基于这些信息采取行动所导致的结果负责。本站文章署名出处和作者的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余文章中国华尔街拥有完全的权利.